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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严明元旦春节纪律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
来源:市纪委监委     信息员:王鑫     时间:2016-12-26     点击量:2782

  2017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日前,市纪委下发《关于严明2017年元旦、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》,旨在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、烟花爆竹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、在机关食堂大吃大喝;严禁收送“红包”礼金;严禁公款旅游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、租用、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、借机敛财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活动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赌博活动。 
  《通知》强调,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通过各种方式提早打招呼,严肃纪律,严格要求,警示在前,防范在先,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、在行动上自律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强化日常管理监督,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受监督,从严要求,从严律己,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,真正树立好榜样,做好表率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“四风”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,采取明察暗访、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等方式,对重点部位、重点场所、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,切实传导压力。对不知止、不收手、不收敛的,坚决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发现一起,从严查处一起,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  市纪委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:0452—12388、2794543。